•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6 20:29:10 股吧网页版
爱乐达: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2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20 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16 日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281.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9.25 元/股。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