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7.00 √
专项说明>的议案》
8.00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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