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兆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志强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亚梅 联系电话:0512-629385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否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息披露文件一致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保
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
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
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
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相关文件,对
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4 月 23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行事项,内容包括上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和义务、信息披露要
求、内幕信息认定、股份减持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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