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兆丰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目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保荐代表人 洪志强、成亚梅
联系人 成亚梅
联系电话 0512-62938558
公司名称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Zhaofeng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Co.,Ltd.
股票简称 兆丰股份
证券代码 300695.SZ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孔爱祥
注册地址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兆丰路 6 号
邮政编码 311232
董事会秘书 付海兵
联系电话 0571-22801163
传真 0571-22801188
公司网址 www.hzfb.com
电子信箱 stock@hzfb.com
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兆丰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兆丰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持续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荐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督导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往来;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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