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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5:41:46 股吧网页版
中环环保: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 号文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6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环转债 2”),债
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期限为 6 年。募
集资金总额为 864,000,000.00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58,183,343.00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韩芒、卢婷婷

联系电话 0755-25869909、0755-2586983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92.SZ

注册资本 42,450.7648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948 号中正国际广场一幢办 160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2-2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伯中

实际控制人 张伯中

联系人 江琼

联系电话 0551-6386824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2 年 5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5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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