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奕旺,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认真履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奕旺,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副局长、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局长、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为水利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本人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亲自出席会议 1 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修订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并给予建议,修订完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审议了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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