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益光电”)股东购买长益光电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本次交易方案初步磋商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了本次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对主要节点均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
4、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与拟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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