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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08:08 股吧网页版
双一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振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
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崔振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毕业于日本京都工艺纤维
大学,工程硕士学位。1997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青岛东方铁塔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科;
1998 年至 2001 年底,任美国太维资讯管理有限公司 CALL CENTER 及 CRM 管理销售;
2001 年至2004 年任北京辰井嘉林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任北京盛世联盟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国际先进材料与制造工程学会(SAMPE)中国大陆总会秘书长。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董事会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上述会议。

任职期间,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议案内容,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和制度建设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公司职工考核,制定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能够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积极为公司搜寻优秀人才,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结合公司的业务战略规划和拟选举或聘任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讨论并审议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以及核查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重点、报表主要指标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于在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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