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关联董事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实施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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