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9 人,注册会计师 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68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3,434.7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
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
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执业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栋,1999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培芳,202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 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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