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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9:43:14 股吧网页版
赛意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维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
露的其他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述信息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告,并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及时送达深交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
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

公司财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有信息披露配合义务,以确保公司定期报告
以及临时报告能够及时披露。

证券法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制
作的组织工作,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深交所同意,
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暂缓披露的信息确实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的,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相关事项筹划和进展
情况。

如果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本制度披露或者履行
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公司可以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
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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