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赛意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赛一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思诺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赛
意(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赛意业财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荆楚赛意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广东赛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赛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赛
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赛意创新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广东赛意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广州赛捷数智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景同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景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景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美科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南华科技有
限公司、广东赛意信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瀚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州琶洲云数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賽意國際科技有限
公司、賽意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翼上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赛意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为核心的完
善的法人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自议事规则履行
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包
括对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委派,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等。各子公司执
行与公司一致的会计制度。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控股子公司报
送重大事项材料。报告期内,各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
财务事项等,未发生违规事项。
3、关联交易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界定、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
易审议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理性、公
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制度等内部控制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4、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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