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5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6—9 页
关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48 号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赛意信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赛意信息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赛意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度收购上海基甸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2022 年度收购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甸公司)系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自
然人徐红、毛炳泉、王桂喜投资设立,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
区 分 局 登 记 注 册 , 总 部 位 于 上 海 市 。 基 甸 公 司 现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230583443267N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48,979,591.84 元。主要经营活动为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口业务。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基甸信
息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基甸公司 5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 81,023,722.07 元。
2022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基甸信息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赛意业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意业财)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8,6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基甸公司 49%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基甸公司股权比例 100%。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基甸公司原股东上海以笏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以笏信息)及毛彦,基甸公司核心成员张青青、陆洋、毛彦、詹晓锋签订的《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以笏信息、毛彦及张青青、陆洋、毛彦、詹晓锋关于
上海基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基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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