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智动力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27,440 股,发行价格为
17.59 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749,669.6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72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根据《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确定
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的公告》,将“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鉴于以上变更,公司子公司惠州市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注销,公司与子公司广东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动力”)、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9170188000091869 5,818.30 活期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9274392748 5,373.25 活期
深圳布吉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 100000600363812 1,311.58 活期
市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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