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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7:07:13 股吧网页版
艾德生物: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文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任期届满离任-苏文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任期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长期从事生命科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厦门大学生物学系任教;2009 年
-2017 年,任集美大学校长,2017 年 3 月退休;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
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 5 次董事会,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度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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