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石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2020 年 6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66,107 股,发行价为 28.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90,453.8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16,709,545.27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已于 2020 年 6 月与
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公司于 2020年 6 月与宜兴中石、保荐人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 号)同意注册,2023 年 9
月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656,716 股,发行价格
为 16.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72,972.4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927,020.8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出具了苏公 W[2023]B07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Mojin Development Limited以及公司之全资孙公司JonesTech(Thailand)Co.,Ltd.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9 月与保荐人以及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累计投
诺投资金额 金额 资进度
2020 年向特定投资者 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 61,670.95 46,727.21 75.77%
非公开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19,998.93 99.99%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