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并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3、会议由董事长吴晓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管理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加有效地管理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包含本数),增加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在上述人民币9 亿元(包含本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程》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原公司章程“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相关表述,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职权,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新增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其职责和义务,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
3.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4.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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