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高端原料药生产基地 I 期项目( API&CDMO)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原料药研发中试项目”变更为“国家一类新药埃普奈明新增适应症研究项目”,实施主体由“汉瑞药业(荆门)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0号)核准,公司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49,12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72,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877,590.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8,094,409.47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77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90,22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999,984.5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392,924.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607,060.03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账户
号 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 余额
1 高端原料药生产
基地 I 期项目 503,940,300.00 503,940,300.00 477,878,500.05 35,654,385.74
( API&CDMO)
2 国家一类新药 96,031,700.00 84,154,109.47 6,749,473.07 84,357,220.80
CPT 产业化项目
3 高端原料药研发 294,999,984.56 288,607,060.03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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