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并废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拟制定、修订及废止的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修订 是
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筹资管理规定 修订 是
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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