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内部控制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减值、重大投资、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和运行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建立了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监督职责。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2)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依据自身业务运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科学地划分了各职能部门。公司设置了营销中心、技术中心、物资部、生产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明确了各组织单位岗位设置和责任权限。
(3)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设施设备系统、物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操作规范、运行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订了《人事管理制度》《劳动保障福利管理制度》《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公司选拔、培养优秀人才提供坚实的基础。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和薪酬等环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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