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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8:26:11 股吧网页版
英搏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志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1 年 7 月到 2004 年 8 月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法律顾问;2004 年 8 月到 2017
年 4 月任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主管、资本运营兼综合法律主
管、法律副经理、内控经理、内控及风险管理经理;2017 年 4 月到 2020 年 8 月
任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到 2024 年
9 月任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到 2024
年 9 月任上海智瑞尔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珠海光恒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在任职期间(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4 次董
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会 通讯出席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会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数

4 2 2 0 0 均为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控审查计划及历史会议文件等资料,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主要就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与现场工作为 5 天。除现场参加公司会议外,本
人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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