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姜久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湖北工业大学特聘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1973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1999 年 4 月到 2018 年 4 月历任北京交通大学
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国家能源主动配电网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2018 年 5 月到 2021 年 4 月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同时担任青岛锂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锂安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锂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北京北交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本人亲自
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参加。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会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
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月 27 日 易预计的议案》 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 8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月 16 日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同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10 月 18 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 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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