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7:32:38 股吧网页版
英搏尔: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3249 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
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收入及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25 年 4 月 21 日,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
“公司”)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立智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充分发挥双方的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共同推动在新能源汽车、关节模组、工程机械、eVTOL、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一)协议对方介绍

1、名称: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友利

3、注册资本:12,010 万元。

4、经营范围:丰立智能是一家专业从事小模数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

等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齿轮、精密减速器及零部件、新能源传动以及气动工具等产品,其主要产品作为重要零部件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智能家居、医疗器械、电动工具、电站远程控制系统等领域。

5、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高洋路 9 号。

6、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丰立智能与英搏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公司与丰立智能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签署。

(三)协议标的、期限、金额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或活动均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审批程序。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战略合作目的

1、 双方签订本协议前已详细评估其内容对双方目前及未来业务经营发展的影响,并确信该内容符合双方本身及共同利益。

2、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在双方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等合作关系,增强双方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市场开拓,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协助提升双方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共同推动双方长远发展。
3、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纲领性文件,双方基于本协议系统推进各项合作内容,并不断深化、优化合作机制,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在本协议基础上进一步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二)战略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和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合作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相关合同的基础。

(三)战略合作内容

双方视对方互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发挥丰立智能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齿轮等优势,以及英搏尔驱动系统、电机等优势,共同致力于在新能源汽车、关节模组、工程机械、eVTOL、智能制造等领域相互赋能。

双方相互给予充分的商务和技术支持。双方在项目研发、产品开发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eVTOL 减速器;共同开发减速器传动模块;共同成立联合实验室开展上述合作内容的研究与开发。

(四)日常工作机制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落实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丰立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