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石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4年度本人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郑石桥: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郑石桥历任新疆钢铁公司会计、审计,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 新疆财经大学管理研究学院教授、院长,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 审计大学国际审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教授、院长;现 任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光正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报告期 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7次、实际出席7次;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实际出席3次。董 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 运用本人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与配合,没有 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发表意见 发表意见的事项 发表意见
时间 类型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独立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第一次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专门会议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第四届独立 案》
董事第二次 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
专门会议 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独立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董事第一次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专门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五届独立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董事第二次 件成就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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