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
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且该议案于2024年12月16日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要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严谨细致、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