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公司财务监管体系,防范公司财务风险,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指综合运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分析、评价、报
告等方法和工具,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财务资源的取得、配置、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资源要素使用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实行“财权相对集中,分级授权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纵向管理、横向服务与监督”的财务管理定位。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制度框架内制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建
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合理控制成本,做好预算、核算、分析等各项财务工作;依法合规筹集资金,有效运营资产,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
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各子公司设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岗位,由公司财务总监委派,
为所在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人,分管所在子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监垂直统一管理。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置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体系
(二)拟定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
(三)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负责编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四)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负责财务预算编制、控制和分析;
(五)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完成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六)依法纳税并建立和完善税务管理相关制度,积极争取各项税收优惠;
(七)为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决策提供财税专业支持。
第七条 财务部应当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
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坚持贯彻“预见性、准确性、及时性、公正性、服务性”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录用为财务人员。
第八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
务相分离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实控人或负责人近亲属不得担任财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或配偶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第九条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保证
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务人员应对所获得的有关公司财务信息履行保守秘密责任。除法定义务和获得授权或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公司的商业及财务秘密。
第十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将所有经管财务资料移交给接管人员。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进行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负责人进行监交;财务部负责人交接,由公司财务总监监交。公司财务总监的交接,由公司总经理进行监交。接管人员在交接过程中,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查收移交资料,实物移交须逐项清点,发生毁损的应注明原因及处理情况。
第三章 财务核算基础规范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恰当的会计政策。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第十三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会计计量一般以历史成本为基础。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六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