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兰)
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杜兰,中国国籍,博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广东爱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世界数字科学院(World Digital Technology Academy)国际首席人工智能官。曾任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移动互联网公司综合部总经理。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应参加 其中:现 其中:通讯 股东大会 其中:现场出 其中:视频
姓名 次数 场出席次 方式参加次 召开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席次
数 数 数
杜兰 7 0 7 4 1 3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独立 报告期内会议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委托出席会
董事 专门委员会 召开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姓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4 4 4 0
会
杜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2 2 0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 1 1 1 0
司治理(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度主持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按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度共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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