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构成。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及工作实施细则范围内,切实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
经营班子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各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确保公司决策、执行、监督等各方规范有效运作。
(2)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大目标为导向,以基因科技造福人类为使命,通过多年实践,形成以创新技术为支撑,以科学发现为引导,以产业发展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并将单向的大科学带动方式,提升为以大科学推动和大民生需求拉动的“双动力”模式,能充分发挥公司已有的大资源、大平台优势,更加契合国家和人民的需求。加快生物大数据的采集、挖掘和转化,以大科学、大产业的双丰收实现造福人类的愿景,并结合发展环境,积极配置资源,对战略制定和战略部署进行科学管理,系统制定、实施和监控战略目标和规划,确保公司在快速的外部环境变化中充分把握机遇,规避风险。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进与调配管理规定》《招聘管理规程》《新员工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国内外派补贴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员工处罚条例》等制度,涵盖了人力资源计划、员工招聘及退出、培训、考勤、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奖惩等方面。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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