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飞涛)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以下或称报告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发展,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和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董事会选举,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履历如下:
余飞涛,女,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
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还担任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泰坦股份,003036.SZ)的独立董事。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在此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表达意见,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均出席了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参会人员资格、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结果合法有效,所有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主要讨论并审议了各期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董监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等事项。本人严格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主要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方面进行事前审议,本人亲自参加并均投出赞成票。
本人认为,上述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多次听取管理层的汇报。2023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内部风险控制及应对、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安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
等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积极关注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行业环境、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同时,本人还积极关注资本市场改革,充分利用自身作为执业律师的专业知识,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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