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5-04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及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资格进行了核查,本次拟归属的20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由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50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 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该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其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 股。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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