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5-010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
会〔2024〕24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
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进行相应会计政策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讨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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