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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3:13:12 股吧网页版
富满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23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1 月 29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协商相关审计事项,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政旦志远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在政旦志远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政旦志远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政旦志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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