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葛军,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任教,曾经先后担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金陵科技学院副校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商学院MPAcc中心主任。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留学回国先进个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等光荣称号。长期从事会计学方面的教学、科研与实践工作,是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点——会计学学科负责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此外,曾经兼职担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先后参与了南京高科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负责南京汽轮电机集团等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先后担任了南京建设发展总公司、南京百市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财务顾问,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的跨国投资经营战略发展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现任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葛军 6 6 0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分别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出席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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