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就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林明耀,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东南大学二级教授,江苏省首席科技专家(省科协);1982年7月、1985年5月和1995年10月在东南大学 (南京工学院)获得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2年9月获中德政府文化交流基金(DAAD)资助赴德国Esslingen工业大学作高访研究。现任江苏省电力工程实验中心主任、东南大学--ANSYS公司联合仿真实验室主任、东南大学--常州格力博联合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工作委员会源网荷互动工作组专家,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小功率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磁场调制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电机专委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电工技术学会理事。2023年2月至今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
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林明耀 6 6 0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分别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报告期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
并主持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其他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其他委员一同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报告期内召开的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均
积极出席,并对提交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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