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引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
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
务。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
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本人实际按时出席三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2024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按照独立董事议事
规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引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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