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0:21:12 股吧网页版
杰恩设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公司董事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华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处科员、科长(副)、处长(副)、校长助理,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院长,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七届南山区人大代表、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委员、深圳清鹏智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深圳市格灵精睿视觉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烯创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格灵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迹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君盛润石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决会委员,深圳市华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具体
如下:

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 缺席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出席
内应参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董事 两次未亲 应参加股 股东
加董事 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会次 自出席会 东大会次 大会
会次数 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数 次数


6 1 5 0 0 否 2 2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被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