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9 00:14:48 东方财富电脑版 发布于 江苏
(利用高折价避税):根据规定,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卖出原始股时,需要交20%的所得

(利用高折价避税):根据规定,公司上市后原始股东卖出原始股时,需要交20%的所得税。原始股东为了规避日后原始股卖出时的巨额所得税,就在股价低位时大幅打折卖出,把首次出售股票的所得税交了。但同时为了不失去股票,又通过各种方式把股票从二级市场买回来(其实就是左手倒右手的游戏),这样未来再卖出股票时就不需要再交税了。。。纵观市场,也不乏经常有这样的现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