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六层公司第
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啸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5 人,代表股份64,893,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275,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62,617,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9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4 人,代表股份4,482,3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4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4,436,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7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86,4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7%;反对
13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弃权 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
同意 4,275,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75%;
反对 1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32%;弃权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4%。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86,45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7%;反对
13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弃权 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5,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775%;
反对 1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32%;弃权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94%。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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