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42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宁兰华、肖东才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424 号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创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必创科技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必创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披露,必创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6,801.28 万元,
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光谱仪器及精密光机的营业收入。由于收入是必创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或收入被确认于不正确的会计期间的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及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测试其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必创科技公司与其客户签订的主要销售合同,检查合同关键条款,评估必创科技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办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月度波动分析、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毛利率波动分析;
(4)抽取大额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退换货政策等关键条款,评价收入确认原则的合理性;
(5)选取样本检查产品出库单、货运单、出口报关单、货运的物流信息、销售发票、验收单等,评价收入是否按照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6)通过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检查大额交易的合同等交易资料、询问必创科技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等,分析判断交易实质及商业合理性,识别必创科技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7)对上期、本期主要客户的交易金额及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8)对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7、存货”披露,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必创科技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27,524.70 万元,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 2,36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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