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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6:20 股吧网页版
必创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在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领域。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必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必创测控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必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必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曲靖必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必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先锋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锋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立汉光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江苏双利合谱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中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北京先锋泰坦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其中无锡必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注销,自完成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机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不相容职责相分离、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管理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做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公司严格规范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机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分开,控股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只享有出资人的权利。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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