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了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3 人,董事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会议由董事边逸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边逸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因姚力军先生辞任董事导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空缺,且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缺额 1 名,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边逸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边逸军、费维栋、张杰、刘秀 边逸军
审计委员会 刘秀、张杰、吴祖亮 刘秀
提名委员会 费维栋、刘秀、边逸军 费维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杰、费维栋、边逸军 张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缺额 1 名,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姚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股份总数由 265,416,083 股变更至 265,320,683 股,减少股
份总数 95,4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5,416,083 元变更至人民币
265,320,683 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95,400 元。董事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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