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夏子航)2月11日晚间,飞鹿股份发布公告称,飞鹿股份与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骁光智能”)签署《解除协议》,终止向骁光智能发行股票;同时,股东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署《终止协议》,解除于2025年8月25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终止后,骁光智能可支配表决权比例从18.71%下降至5.02%,章卫国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飞鹿股份总股份比例为13.69%。由此,飞鹿股份控股股东由骁光智能恢复为章卫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奕骁恢复为章卫国。即,创始人章卫国恢复表决权,重掌上市公司。
回查公告,2025年8月,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5.02%股份,作价约1.39亿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2.6694元。
此前披露的方案显示,飞鹿股份还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且不低于 3200万股(含本数)股票,认购对象为骁光智能,发行价格为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32亿元(含本数)。
按照此前计划,发行完成之日,章卫国与骁光智能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终止。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根据发行数量区间测算,上述协议转让及定增发行完成后,骁光智能持有飞鹿股份的股权比例将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17.14%至19.70%。
在最新公告中,飞鹿股份称,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发行的各项工作,但截至目前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鉴于外部环境及骁光智能自身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经骁光智能提出,公司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协商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解除协议》,且后续不会再向骁光智能发行股票。
据相关知情人透露,章卫国原本希望通过让渡上市公司控制权,引入实力较强的投资者,通过资金支持、市场资源整合、战略资源整合等方式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骁光智能自身资金的筹措出现障碍,无法继续推进定增相关事项,由此无法继续作为上市公司实控人有效履职。本次定增终止及表决权恢复事项,是各方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而做出的决定。
据悉,目前,飞鹿股份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在正常开展,公司管理层也始终锚定本职工作,努力布局新业务,争取新成绩。
据进一步了解,自飞鹿股份2025年8月披露控制权变更以来,骁光智能及杨奕骁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本次终止定增及恢复表决权,有助于飞鹿股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核心管理层与经营战略的稳定。飞鹿股份创始人章卫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发展,在战略发展、管理优化、行业资源整合、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