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证券代码:30066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5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7,374.5179 万股的 2.64%。其中,首次授予 1,000.00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1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25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2018 年,公司公告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登记的股
票期权合计 1,268.4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8%;2021年,公司公告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4.2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0%;2022 年,公司公告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494.91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4%;2023 年,公司公告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合计 1,032.4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18%;加上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1,250.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9.84%。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6.00 元/份。
五、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6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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