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8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营业收入累计值(B)进行考核,根据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值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行权期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 (A) 值(B)
核年度 入值或营业收入累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5 2025 年营业收入值 38.00 37.09 38.00 37.09
行权期
第二个 2026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6 2025-2026 年两年营业收 43.00 41.09 81.00 78.18
入累计值
第三个 2027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7 2025-2027 年三年营业收 48.00 45.09 129.00 123.27
入累计值
第四个 2028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8 2025-2028 年四年营业收 54.00 49.89 183.00 173.16
入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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