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雷利”)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9,383,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02,202,639.68 元;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转增股本 127,753,299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9,383,24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9,383,24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7,136,54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8 常州合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590 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58 佰卓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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