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孰低原则,2024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2,082,105.13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79,434.87 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77,402,670.26 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 330,438,972.23 元,母公司 2024 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607,841,642.49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
本 319,383,2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派
发现金股利 102,202,639.68 元;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股本 127,753,300 股(具体转增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
2024 年度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登
记的总股本 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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