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或“弘信电子”)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说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86
问题三......112
问题四...... 169
其他事项 ...... 228
问题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9238.41 万元、347829.67 万元、587509.64
万元和 349382.5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6220.60 万元、-44904.77 万元、-6532.10 万元及 4750.6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10063.05 万元、14277.77 万元、20259.51 万元和-5105.19 万元。报告期各期,
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0%、2.39%、10.04%和 12.07%,其中印制电路板、背光模组、算力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均发生较大波动。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05%、58.32%、51.96%和34.78%,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
报告期内,发行人算力及相关业务的收入分别为0万元、3679万元、198787.37万元和 148172.80 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1.08%、34.35%和 42.88%,收入及占比逐年大幅上升。根据申报材料,公司已投产的燧
弘 AI 算力服务器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年产能达 2 万台高性能 AI 服务器,支持
基于英伟达、燧原等主流芯片的算力服务器的深度定制化生产与灵活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03077.08 万元、141690.89万元、192124.97 万元和 235562.34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期末公司对
客户 A1 和客户 A2(均为客户 K 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 A)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5628.34 万元,对客户 B 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0111.01 万元。公司对客户 A 和客
户 B 的主要销售内容均为算力设备、算力资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印制电路板产能利用率为 57.52%-67.84%,背光模组产能利用率为 48.68%-70.91%,算力服务器产能利用率为 7.19%-12.95%。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两种,分别是直接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以及公司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 HUB 仓后客户领料后。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采购或销售金额波动较大,部分大额采购后与发行人无往来。
报告期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637811.82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为 77.49%,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80.9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400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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