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
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77,034,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363%(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308,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6,04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3%。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68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6,63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044%。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08,19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47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273%。
(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易仰卿先生,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及辛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571,7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994%;反对450,1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844%;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71,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3.0259%;反对45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7857%;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84%。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从珍、李英杰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