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驰亚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暨股东代表:
本人张驰亚,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任期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驰亚,本硕博均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博士生导师,IEEE/中国电子学会会员,深圳市应急局决策委员会专家。研究方向为智能应急通信(包括无人机、毫米波、智能反射面等技术的工程应用),以及基于信号与图像处理的网络安全。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本报告期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张驰亚 12 12 0 0
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6
公司 2024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等相关事项。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任期内本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组织实施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的设定。
2024 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0 日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担任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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