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德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长城证券对民德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项目组对民德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所涉及的记账凭证和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2024 年度民德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 号)批复,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93,8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4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9.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330,133.7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4,330,133.7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52,825,553.59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38,053,608.1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6,828,130.93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279,102.95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2022 年 1 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2,000 万元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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